第三百一十三章 灵气_我的捉鬼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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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灵气

  第三百一十三章灵气

  “禁忌之术?”

  “不错,就跟还阳禁咒一样的意思。他们如果不通过复活先辈的尸体来达到效果,而是通过一种秘法来指挥尸体也是可以的。”

  胖子道:“这个我听过,湘西的赶尸术。”

  “是的,跟这个差不多的意思。湘西的赶尸术是通过法术药水对尸体神经肌能一种作用来促使尸体活动,这马家的秘法很有可能是唤醒尸体的另外一形态。这些先辈的尸体藏在琥珀水晶棺里面,一定是有目的。”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的,将人装在棺材里面也行呀,木质的跟水晶有本质上的区别,可就是这个本质上的区别我们目前没有弄明白,也没有搞懂。”

  “不用懂了,我说过了这不是我们该考虑的事情。既然你们两个都同意在这里多待个几天,那我们就待几天吧。不过……眼前的事情得解决了才好呀。”马超讲完用手指了一下洞口处,刚才那一具千年僵尸还在。

  这个家伙经过千年进化,智商真的跟人一样的。他也知道不肯越雷池一步,而是选择在古墓的入口处等着我们,等到时机到了给予我们一次偷袭。

  “小意思了。”马小乐打了一个漂亮的响指,径直走到了僵尸面前,在距离对方还有十来米的时候停了下来,跟他讲起了话。

  讲的什么语言反正我是一句话也没有听懂,这还真是隔行如隔山。身体天生跟阴灵之物亲近的人,只是随便一个眼神也能跟对方沟通。而我确不能,身为茅山弟子,降妖捉鬼这么久了,还无法做到跟僵尸沟通的。

  五分钟以后,马小乐回来,“好了,我跟他讲好了,你们只是无意的闯入到了他沉睡的地方的,没有恶意。他也说了,只要不打忧他,我们双方可以相处的很好,井水不犯河水。”

  我道:“你没有有跟他讲,不要进入到世俗社会,如果作恶了,我第一个收了他。”

  “当然,当然。这都千年僵尸了,你以为还是畜牲呀,他的智商很高的。他说了,知道人类社会现在的武器很厉害,有可以要他命的武器,所以他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在人类社会作恶的。”

  “嗯,这还并不多。”

  接几来我们大家就是坐等那阴支魅的到来,马小乐要坚持要见一面,总觉得可以给家族带来什么利益。而且,也要搞清楚,这些琥珀水晶棺材的秘密。

  干粮不多了,我们进山本就没有打算待多久了,这下子好了,不但超出了时间,而且还多了一个马小乐。关健是找到还不回家,还要多待几天的。

  马小乐嘻嘻的笑了笑,从身后掏出几个果子来,“我有吃的,你们的带的干粮你们自已吃吧,节省粮食。”

  “不行,你怎么可以吃这些野果子呢?你也不怕有毒呀,这些天来你一直都是吃这个吗?吃我的泡面吧,将野果子丢掉。”

  “行了吧哥,不是所有的野果子都有毒的,而且这些野果子我吃了这么些天了,如果有毒的话,我早就死了。”

  看到兄妹两个人在争论,我道:“行了吧,我们每个人接下来每天每顿都节衣缩食吧。省一些出来给马小乐,等到真正的没有干粮了以后,我们大家一起吃野果子,这样子同甘共苦,不也是挺好的吗?”

  “好,我同意。”胖子扭着自已肥胖的身体第一个举手赞成。

  “那还有什么可说的,苦又不是没有吃过。再说了,这算什么苦呀,能比遇上鬼还苦的事情吗?”胡启瑞也举手徒赞成。

  接下来等了三天,三天之后阴魅终于出现了。一双眼睛黑幽幽的,全身没有衣服,但是长满了毛发,而且还是红色和紫色的毛发。

  他胆子很小,看到我们之后就撒腿子跑了起来。不过,我们这么多人等了他几天了,不可能轻易的让他这么容易跑掉的。早就制作好的掐井,正等着他往里面钻呢。

  扑通扑通的在掐井里面跳动着,希望可以逃走。不得不说,这家伙力量还真的大。这一个掐井挖的坑可是有三米深了,他一个纵身竟然可以跳起来。

  如果不是井口有事先准备好的网挡着,早就一飞冲天的逃走了。我们所有人全部围在了井口,看着全身吓的瑟瑟发抖的阴魅。

  突然之间我觉得这个家伙有些可怜,跟我们像动物一样的给圈养起来。身体四肢跟人一模一样的,没有任何的区别。

  胖子道:“凭我多年的经验可以肯定,这肯定是一具变异的僵尸,而不是什么阴魅。也不是什么山间的阴气太重,滋生之下所生长的物种。”

  “凭你多年经验?你有几年经验呀,给我们大家讲一下吧,我怎么就不知道呢?”

  “草,胡启瑞你个二愣子,每天不跟我抬杠你心里发慌是吧,是不是发骚呀,发骚的话去骚忧动物去吧,这山间的动物挺多的。反正你也是重口味,人与畜牲基本上没有物种之间的区别。”

  噗嗤……

  听着这两个家伙的对话我直想笑,差一点笑喷了出来,强行的努力的忍住,没有让自已笑出声来。

  “好了,都给老子闭嘴,三天不吵一下觉得没有趣味是吧。现在是办正经事情的时候,谁敢给我搅黄了,老子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接下来马小乐走了过来,她轻轻的蹲了下来跟阴魅了起来,嘴里叽里咕噜的不知讲些什么东西。来来回回总共花了有十分钟的时间,她才结束了。

  只是当她这一切结束的时候脸色很难,可以说是非常的难看。

  “怎么了?”我问道。

  “事情可能没有我想像那么美好,这是一个人,却实不是阴魅,也不是僵尸进化的,他就是一个活人。只是这个活人活的年月也太长了,有点吓人,他整整活了接近二百岁了。是清朝中期的人物。”

  马超道:“这个不管,我就是想知道他是谁?是不是我们马家的人?”

  “是的,名字叫马家爵,是当时马家当代族长的亲弟弟。当时兄弟两个发现了家族的秘密典籍上的记载之后就找到了这里。将家族一些先辈的尸体就埋到了这里,他们是真的想复活家族先辈。”

  “可是,这个东西不符合逻辑,死去的人已经如灯灭了,早就不是已前的灵魂,那么就算是复活了,也不是以前那个人,只是另外一个灵智,有用吗?”

  马小乐道:“他们当然不会管这些的,他们只会想到自已的利益和权力。当时的弟弟也就是眼前的阴魅是极力的反对的,偶然的一次族长假装答应弟弟收后,并且两个人一起再次来到这个地方准备毁掉之时,族长偷袭了自已的亲弟弟。”

  偷袭!

  他这偷袭不是简单的偷袭,对于自已的亲弟弟并没有地接下杀手,而是采取了活埋的方法。可谁知道事后这位马家先人从泥土之中透过了气,活了过来。从此以后就生活在了这山林之中。

  任何时代都有为了金钱和利益不顾一切,丧失人性的畜牲。当时马家也是一样的,当代的族长一心只想求名利,根本忘记了马家存在的根本初衷。

  我沉默了一下,觉得这事情有点不同寻常,“复活?是利用法术,还是利用这里的天时地利?”

  “这里的天地地利,就是眼前的这棵树。这棵树不知年月了,从树龄上估计有上万年,可是这也不符合逻辑的。上万年的时间,地球上的温度不断的升温变化,很多植物都已经灭绝了,这棵树也不可能活这么久。这个我们已经找不到证据来证明了,我想说的是另外一点,但凡是在这棵树下活存的活人和死人,身体都会吸收一种灵气。”

  “灵气?”

  “不错,也就是神话传说中修仙者修炼所使用的灵气,因为只有灵气才能洗净身体,让活人可以活的更长久,让死人肌体恢复活力,就像是初生的婴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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